​夫妻离婚,孩子未满一岁,可不可以离婚

2024-12-13 02:52 来源:网络 点击:

夫妻离婚,孩子未满一岁,可不可以离婚

一、夫妻离婚,孩子未满一岁,可不可以离婚

夫妻离婚,孩子未满一岁,可不可以离婚。分娩后一年内女方可不可以和男方离婚,但是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不得向女方提出离婚,否则会不予受理,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。

夫妻离婚,孩子未满一岁,可不可以离婚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

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但是,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

第一千零八十一条

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应当征得军人同意,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

二、夫妻离婚房子写的孩子名字可不可以分割

首先要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子女的财产。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,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。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,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,也就不可请求分割。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,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,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,否则可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。根据相关规定,房产属于不动产,其所有权一般原则以登记为准,但并非登记人就是绝对的权利人,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权利所有人,可不可以要求更正和确权。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,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四条
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,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五条

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自合同成立时生效;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二百二十条

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,利害关系人可不可以申请异议登记。登记予以异议登记,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,异议登记失效。异议登记不当,造成权利人损害的,权利人可不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。

三、离婚协议房子归未成年的孩子可不可以变更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
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不可以不登记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条

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。统一登记的范围、登记和登记办法,由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九条

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;但是,可不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